在原工作单位保留工资及人事关系的考生者按定向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录取前应与我校及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协议。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辽宁省外考生无法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请于2013年12月30日前将报名材料邮寄至辽宁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并于2014年3月18~20日进行补确认。
2014年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时应缴纳报名及考务费,并提交1寸近期免冠同版照片3张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