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按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科成绩之和确定总分,分专业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考试结束后,学院根据实际考试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
(三)以专业优先为原则,由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则参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录取成绩高分者。如第一专业志愿未完成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四)若某专业录取时仍有空额计划,未被录取考生可通过申请录取到该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顺序录取直到录取结束。未完成计划转为面向河北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五)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
(六)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1―2个学期后,根据个人意愿和学习成绩相结合的原则在本专业大类内确定专业。通过单独招生考试进入学校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和跨大类转专业学习。
(七)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八)各专业均不限制生源类别,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九)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14年普通高考。
2014年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