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我校审查合格,确定具有申请资格并同意接受者,交费注册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所学课程及所修学分见申请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课程学习可按申请专业的要求,跟在校研究生随读等方式学习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我校拟根据报名情况在部分专业,利用双休日或假期单独编班集中辅导、讲授研究生课程。
3、课程考试:基础外语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的语种必须与所申请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已列为学科综合国家统一考试的专业须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其它课程考试由研究生处和学院统一组织。
4、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八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八年内未通过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5、跨专业申请硕士学位者,须补修本学科、本专业大学阶段的主干课程,一般为2-4门,并取得合格成绩。成绩不合格者,可补考一次。
2014年聊城大学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和考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