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网上报考信息经我院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复试时我院将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2、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以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为准。
(三)初试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四)初试科目:见我院的《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思想政治理论、外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专业课由我院自行组织命题。
(六)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2014年喀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报名办法、现场确认及考生资格审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