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的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录取批次为云南省提前本科批次,实行定向招生,择优录取。
(二)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云南省二本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昆明学院定向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投档要求,按高考录取原则及学生志愿,择优录取。
(三)凡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云南省二本控制线,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底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四)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五)定向免费师范生录取后,由昆明学院负责组织学生及其履约监护人与定向就业县区人民政府、昆明学院共同签订《昆明市免费师范生定向就业协议书》,之后,方能领取《录取通知书》。
2014年昆明学院定向培养本科免费师范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