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由文化基础综合考核和职业能力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
1.文化基础综合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文或理综合,总分300分(其中:语文占120分,数学、英语、文或理综合各占60分)。
2.职业能力综合素质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2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等能力。
2014年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