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
(1)学院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技能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2)优惠政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优惠加分政策。考生如符合有关加分政策规定,须在报名资格审核时递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由我校审核并公示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逾期不予办理。
2、录取、报到和注册
(1)4月14日在学院招生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2)4月14-16日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须来校办理录取确认、缴费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3)4月19日在学院招生网站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4)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办理报到和注册手续。入学后,学院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进行复查。
3、重要提示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院独立组织测试的一种招生录取方式,且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厅文件规定,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2014年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报到和注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