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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西省民政技工学校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原则上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

2014年江西省民政技工学校考试招生简章(四)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原则上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19 14:28:00 解决时间:2016-03-09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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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原则上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要求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招生类型专业,以及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的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大不得超过20分。
  ??????????? 2016-03-09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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