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了艺术类统考的专业,在志愿优先的基础上,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的考生中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综合相关科目及政治思想表现、体检等方面情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按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我院在山东招收的音乐学专业,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文化低控制线,在取得我院专业合格证并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中,按专业校考成绩(百分制折算后)的60%和高考文化成绩(百分制折算后)的40%相加计算综合分,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全面复查,三个月内发现有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考生生源地。
2014年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理工学院艺术类音乐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