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14日起在学院招生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2)4月17-18日学院持考生成绩库、拟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报审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打印录取花名册。
(3)4月19日在学院招生网站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被我院单独招生拟录取的考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证件,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来学院报到,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5)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入其它院校;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江西省2014年普通高考招生考试。
1、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以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3、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2014年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大专录取、报到和注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