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招生考试“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维护学院的良好形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特制定招生工作办事制度。
1、招生政策公开:凡应当让广大考生和社会了解掌握的招生政策、方针、规定、措施与办法等,一律通过学院网站、学院公告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开。
2、招生计划公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向社会公布国家、省、市教委下达的学院招生计划,未经公布的计划一律不安排招生。
3、收费标准公开:各类收费,如报名、考试、录取、体检、专业测试、学费等项目、标准向社会公开。
4、录取分数线公开:各类招生录取分数线确定后,及时、广泛地向社会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5、办事程序分开:招生工作过程的主要工作环节和工作程序向社会分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准确掌握和了解招生工作程序。
6、录取原则公开: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进行。
7、录取结果公开:各类招生工作录取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考生录取结果,增强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同时通过学院网站、公告栏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并建立电话查询网络,供考生直接、迅速地查询录取结果。
8、监督办法公开:在招生考试工作全过程中,招生部门积极主动接受监督:一是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二是接受考生、家长的监督,三是接受社会监督。在招生场所和办公地点设立举报电话。
9、办事机构公开:办事机构是江西财经专修学院招生办公室;办事地址在:江西财经专修学院办公大楼一楼;办事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下午18:00,招生期间中午、晚上安排值班和双休日照常上班;
2014年江西财经专修学院秋季招生招生工作公开制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