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原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面试成绩、文化测试总成绩、语数外成绩顺序依次排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免文化测试,免文化测试的考生文化成绩按照满分(240分)计入总分:
①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达2B及以上等级的考生(不含2014年3月15-16日学测考试成绩)。
②高中阶段获得县(区)级以上“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③高中阶段获得省、市级优秀运动员称号或三级以上运动员级别的考生。
④高中阶段有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受到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表彰的考生。
⑤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⑥复转军人。
⑦表现优秀、经所在工作单位推荐并专业对口的考生。
欲获得免文化测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在考生报名系统上向我院提出免试申请并在2月24日――2月27日期间,携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来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认证。通过认证的考生,我院将其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3月8日前在我院招生网公布免文化测试名单。获得免文化测试资格的考生可不参加我院2014年单独招生文化考试,但仍需参加面试。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①未取得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②考试(含面试、加试)舞弊的;③提供虚假证明材料;④未参加高考体检或入学后体检不合格;⑤品行严重不端;⑥面试成绩低于120分;⑦补考后,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仍未达4C1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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