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继续组织部分省内高校独立学院对口联建宿迁学院,实行联合办学。学生在宿迁学院学习,毕业后颁发联建高校独立学院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今年5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建立宿迁学院,部分专业首次以宿迁学院招生。学生毕业后颁发宿迁学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联建高校的招生计划和宿迁学院招生计划均公布在宿迁学院及有关高校联建宿迁学院计划代号1598下,安排在第三批本科录取,按照民办院校收费标准收费。
考生可以同时填报以宿迁学院计划招生的专业和以联建高校独立学院计划招生的专业。如考生填报专业服从,则表明愿意服从院校代号1598下的所有专业。
2014年获知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第一阶段录取信息和填报第二阶段高考志愿关于宿迁学院招生计划的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