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根据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择优录取。
2.培养方式:录取为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于2015年入学。学制为三年,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500学时,主要利用假期不来校集中学习和自学研究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前两年主要学习公共学位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第三年开展论文撰写、答辩等工作。
3.学费:每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交纳培养费、论文指导费和答辩费共18000元(不含书籍、食宿、交通及医疗费等),其中第一年缴纳9000元,第二年缴纳9000元。
2014年江苏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录取、培养方式及学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