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员在完成课程学习,取得规定的学分后,可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2014年江苏师范大学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位授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