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014年江苏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