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复试时间安排在2014年4月初,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4)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等,以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5)复试一般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根据各招生学科、方向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6)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7)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014年江苏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