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取得1A3B和4B等级,技术科目合格”条件的普通高中考生可申请免文化测试(文化测试成绩按满分值的85%折算,即255分。达到此条件但未申请免试的考生,其文化测试成绩取实际考核成绩),需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申请免文化测试的考生需于2014年1月26日16:30前通过EMS或到学院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和相关复印件,到学院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时携带原件予以确认。
免试直接录取和免文化测试的考生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考试院审批同意后予以确认。
符合“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取得1A3B和4B等级,技术科目合格”条件的普通高中考生可申请免文化测试(文化测试成绩按满分值的85%折算,即255分。达到此条件但未申请免试的考生,其文化测试成绩取实际考核成绩),需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申请免文化测试的考生需于2014年1月26日16:30前通过EMS或到学院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和相关复印件,到学院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时携带原件予以确认。
免试直接录取和免文化测试的考生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考试院审批同意后予以确认。
1、艺术和体育特长生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和参加我院单独招生“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外,还须根据安排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艺术和体育特长加试。具体报名条件及时间安排详见学院招生网公告。
2、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录取时根据对特长生的考核结果,可在相关专业录取时总分中加50分录取。
艺、体特长生需于2014年1月26日16:30前通过EMS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于综合素质测试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用以确认,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予以确认。
艺、体特长生需于2014年1月26日16:30前通过EMS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于综合素质测试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用以确认,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予以确认。
(一)划线原则
根据招生计划数,以文化测试成绩(含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加分)划定文化合格线。低于文化测试合格线的考生(免试直接录取和免文化测试考生除外)不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不具备被录取资格。
根据招生计划数,以文化测试成绩(含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加分)划定文化合格线。低于文化测试合格线的考生(免试直接录取和免文化测试考生除外)不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不具备被录取资格。
(二)录取原则
各类考生实行“文理统一录取”;采取“专业清”的原则,按考生录取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英语成绩依次排序。
各类考生实行“文理统一录取”;采取“专业清”的原则,按考生录取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英语成绩依次排序。
(三)加分政策
1、在高中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报经省招委会讨论批准,录取时可在录取总分中加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在录取总分中加10分投档。
3、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在录取总分中加3分投档。
4、有实用新型专利的考生每项可在录取总分中加20分;有发明专利的考生每项可在录取总分中加60分。
5、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成绩加分:每个A等级加10分,每个 等级加5分。加分科目不超过4门。本项加分记入文化测试成绩,参与文化合格线的划定。
以上第1-4项需考生申请,第5项无需考生申请,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的加分。申请第1-4项加分考生需于2014年1月26日16:30前通过EMS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和相关复印件,以上加分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以上第1-4项需考生申请,第5项无需考生申请,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的加分。申请第1-4项加分考生需于2014年1月26日16:30前通过EMS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和相关复印件,以上加分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四)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考生录取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生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3、考生申述渠道:
学院纪检电话0519-86332028 邮箱zsjd@email.***
学院纪检电话0519-86332028 邮箱zsjd@email.***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单独招生录取时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对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并报请省教育厅批准。
3、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5、考生须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6、普高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2013年的有效成绩和2014年补测成绩计。
2014年江苏省常州化工学校招生章程江苏省单独招生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申请加分考生、申请免文化测试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