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高中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报经省招委会讨论批准,录取时可在录取总分中加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在录取总分中加10分投档。
3、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在录取总分中加3分投档。
4、有实用新型专利的考生每项可在录取总分中加20分;有发明专利的考生每项可在录取总分中加60分。
5、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成绩加分:每个A等级加10分,每个 等级加5分。加分科目不超过4门。本项加分记入文化测试成绩,参与文化合格线的划定。
以上第1-4项需考生申请,第5项无需考生申请,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的加分。申请第1-4项加分考生需于2014年1月26日16:30前通过EMS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和相关复印件,以上加分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以上第1-4项需考生申请,第5项无需考生申请,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的加分。申请第1-4项加分考生需于2014年1月26日16:30前通过EMS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和相关复印件,以上加分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2014年江苏省常州化工学校招生章程江苏省单独招生加分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