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提前向学校招生办申请延期报到。逾期不报到未请假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检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经调查属实,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3.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合作开展“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3+2”(专本连读)项目,凡填报1464代码中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在我校学习三年,满足高职段毕业条件的颁发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同时,可选择就业或转本深造,如选择转本深造,考核通过后,转入对接本科院校学习两年。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对接本科院校本科文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七、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400-828-1230、0516-83888688、83889021
邮政编码:221116
学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从火车站乘36路、19路、11路附线,从徐州高铁站、汽车南站乘坐72路,从市区乘游2公交车至“建筑学院站”下;从市区乘62路、82路公交车至“建筑学院西门站”下。)
2014年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普高招生其它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