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3.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投档总成绩(技能考试成绩+文化成绩+照顾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在同一科目组中对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总成绩从高到低,逐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顺序考虑该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若该考生所填专业都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该考生录取完毕,顺序录取其他考生,直至录满为止。考生不可以跨科目组录取。
2014年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内对口单独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