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政策性加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5分;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加10分;
5.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备注: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国家政策性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
(二)学院政策性加分
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按等级进行级差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
备注:学测等级加分由省考试院统一提供数据,不需要考生另外提供材料。
(三)政策性加分审核
1.申请国家政策加分项目考生需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专栏下载《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高职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填写并确认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3月10日前通过EMS寄至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备案,综合素养测试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
2.政策性加分情况,由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执行。
2014年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学院政策性加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