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一)录取总分:文化联合测试折合分+综合素养测试+政策性加分;
(二)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照综合素养测试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三)艺术类测试合格的考生,按文化联合测试成绩+综合素养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按综合素养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四)体育类特长生按特长生计划单独进行录取。录取时,按照综合素养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
2014年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