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高中阶段获得地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在录取是时总分加20分,获二、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时总分加10分;
②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的考生,若总成绩未达线的,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可破格录取;
③必测科目加分:必测科目成绩中每有1A加6分,每有1B加3分。必测科目成绩以2013年及以前参加学业水平测试的成绩计。
所有加分累计入文化联测考试成绩,达到或超过文化联测考试满分(180分)的,以文化联测考试成绩满分计算。
申请加分的考生,需在学院招生网下载、填写相应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复印件于2014年2月5日之前通过邮局EMS方式(以邮戳为准)寄至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或将所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招生办公室邮箱jmizsb@***。同时于职业素质综合测试时(4月13日)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原件交学院审核。
必测科目等级加分考生无需提供材料,学院将根据省考试院提供的成绩进行换算。
以上加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2014年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政策性加分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