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长须以中学名义在单招报名结束(1月20日)前向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交《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中学校长推荐制”申请表》(可传真到025-86176875)。
2、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递交申请的中学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中学,即获得2014年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中学校长推荐”的资质,并按学校的性质给予一定的推荐名额。
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将在中学资格审核、名额分配等环节中根据往年单独招生中学考生的录取情况,加大对生源匹配情况良好的中学的倾斜力度,加强与优质生源学校的合作,选拔有高职培养潜力的优秀学生。
2014年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推荐资质的申请与认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