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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原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

2014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原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一、录取规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9 23:28:00 解决时间:2016-03-07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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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录取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对符合条件进档的普通类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校对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对学业水平选测科目要求文科一门为历史、理科一门为物理,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对选测科目等级不作要求。

3、我校普通类专业招生采用“专业清”方式录取。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当总分相同时,按语数两门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分数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对所填专业志愿已经录满而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二)艺术类录取规则

1、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门类为美术类,专业考试形式为省统考。

2、填报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必须符合填报艺术类志愿基本条件,即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3、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采用“专业清”方式录取。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对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江苏省美术专科低控制线的考生,依据所填报志愿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分数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对所填专业志愿已经录满而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 2016-03-07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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