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免试生接收相关工作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1、申请人在本科所在学校获得推免资格后,按照接收阶段时间及进度安排要求(参见每年下发的工作通知),登陆“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江苏大学”志愿,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
2、10月初(具体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考生本人来我校参加复试,复试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等,复试时请携带:
(1)加盖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2)在学期间曾从事课外科技活动、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发表论文或其它成果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书面证明。
3、复试结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待录取”通知。
4、10月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外统一公示待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审批。第二年6月向正式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4年江苏大学推荐免试生接收申请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