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招生指标原则上不得超过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中,全学习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70%。
各学院要结合学科发展情况、导师的科研条件和指导力量等因素,合理分配招生名额,向指导能力强、科研经费充足、国家级课题多的导师倾斜。
2014年江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