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按招生指标、导师招生数限额及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公示。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各学院应安排专人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未按要求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014年江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