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学院将报名考生信息按统一要求的格式汇总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不得重复报考。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考核。
第十二条 信息确认、缴费及看考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4月12日上午8:30—下午5:30到我院现场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交验2014年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确认时缴纳考试费120元(参照鲁价费发[2008]146号文件规定),缴费后领取准考证。4月12日下午3:00—5:30考生查看考场。
第十三条 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考生类别科目考试形式考试地点4月13日上午9:00-11:30报考夏季高考的考生基本能力(语文、数学、英语)笔试济宁职业技术学院上午9:00-11:30报考春季高考的考生专业素养(形象气质、职业认知和专业基础等)面试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报考夏季高考的考生考试内容为基本能力测试;报考春季高考的考生考试内容为专业素养测试。
1、基本能力测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知识的综合。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分值为300分。
2、专业素养测试。采取面试的形式,测试内容包括形象气质、职业认知和专业基础等方面。分值为300分。
第十四条 命题评卷。
(一)考核由我院组织专门人员命题、阅卷、面试。
(二)考试成绩确定。报考夏季高考的考生以基本能力测试原始分计入录取总分;报考春季高考的考生以专业素养测试成绩为录取总分。
考核结果由学院招生就业处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查批准。
第十五条 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一)报名。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4月7日前到招生我院报名,提交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
(二)资格审核。我院对免试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材料审核通过后,留存复印件并由学院在复印件上盖章。
(三)学院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本校的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于4月22日前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及审核材料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六条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规定执行,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学院于4月17日—4月21日在本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按省教育厅规定,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第十七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航空服务专业招生要求:男生身高173cm—185cm、女生身高163cm—175cm,年龄不超过20周岁,五官端正,身材匀称,面部和手、臂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精神病、癫痫病,口齿清楚,普通话基础良好。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录取通知书由我院寄发。
第二十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 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二条 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十三条 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费按山东省制定的普通高校统一收费标准执行。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文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航空服务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7000元)。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学生入学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解释。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电话:(0537)2225775 2285775
网址: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宇路3号 邮编:272037
附件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夏季高考春季高考合计学制学费(元/年)文史理工艺术模具设计与制造1010 2040三年5000机电一体化技术3050 计算机网络技术1010 20405000电子信息工程技术1010 5255000软件技术1010 205000建筑工程技术3020 30805000工程造价3010 20605000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1030 15555000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2020 405000应用化工技术1010 5255000煤炭深加工与利用1010 5255000眼视光技术3020 5555000生化制药技术2010 305000行政管理100100 2004800会计电算化4020 20804800营销与策划2010 15454800学前教育6030 酒店管理2010 5354800航空服务2010 307000服装设计1010 5255000广告设计与制作1010 205000合 计510420 3001230
(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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