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过教育部规定时限接收推免生无效;没有《推免生登记表》的申请者不得受理申请;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二)对在申请推免及接收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入学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各学院根据本简章精神与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复试工作细则,并报学校研招办备案。
(四)本推免生复试章程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本章程自2014年9月起实施。
二O一四年九月一日
2014年暨南大学录取推免生内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