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学校统一制定,外国语成绩分数线根据考试情况划定,业务课成绩分数线划定60分为合格;各学科可在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制定本学科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参加复试人数与招生计划的比例不高于3:1,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2、各学科应成立由招生导师及相同或相近学科的教授参加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要求,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复试工作,确定复试方案,包括复试内容和办法,确定复试成绩评分标准;做好复试记录,给出复试成绩和评语。
复试小组要本着对学校招生质量负责、对考生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公正、公平地做好复试工作;有亲属报考的人员不得参加相关学科的复试及录取工作。
3、复试小组要制定明确的复试方案,包括面试成绩、科研工作成绩和考生综合能力评定的办法,并保存好复试小组成员的原始成绩记录,随复试记录一起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保存。复试方式和成绩评定办法要在复试前向全体考生公布。
4、复试主要根据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改革选拔方式和内容,在注重对考生的基础理论、基本能力考核基础上,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考查,并应着意选拔在学术科研方面才能突出者。
复试小组要审核专家推荐信并留存。
5、复试采取面试为主的方式,根据学科特点,也可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时间每个考生以半小时为宜;复试成绩(含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以100分记,以60分为合格标准。
为加强相互监督、增加打分的透明度,提倡在面试时实行现场亮分制。不能现场亮分的可在整个复试工作结束后,向全体考生公布复试成绩。
各学科要安排2人专门负责现场考生成绩的统计、登录工作。
6、思想政治考核及政审结论以合格、不合格记。
7、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满分100分,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对同等学力考生和跨学科考生应加强复试环节,对其复试的内容应更广泛、更具体一些。
2014年济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