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可不参加当地中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当地中考。
(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院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若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三)本方案由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潮连大道6号
邮编:529090
联系电话:0750-3725289、3725908
传真: 0750-3725908
网址:http://zsxx.***/
电子邮箱:
招生qq群:
官方微博:***/
2014年江门职业技术学院五制招生相关事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