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广东省户籍和符合各地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等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外省户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报考,须递交我省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地县(区、市)教育部门加盖公章的“符合当地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书面审核结果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由审核人签名盖章)。
(二)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三)美术教育专业不招色盲考生。
(四)教育类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粤教继函[2011]10号),凡具有标准内属于不合格范围情况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2014年江门职业技术学院五制招生报考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