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条件
(1)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为BB;必测科目等级为4C;技术科目合格。
(2)中外合作办学考生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为BC;必测科目等级为4C;技术科目合格。
(3)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为4C,选测科目测试等级视为相应的必测科目测试等级。
2、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原则。
(2)对进档考生采取选测科目等级加分的办法,1个A+加4分,1个A加3分,将进档考生的总分加上等级加分得等效分后进行排序,采用“分数清”的专业安排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专业。
(3)对加分后(等效分)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投档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按外语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则按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排序。
(4)艺术类考生按投档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排序。
(5)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科目考生,其他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6)各专业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校后将进行复查,异常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7)录取通知及公布:学校根据网上远程录取,并经省考试院审核批准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考试院规定的渠道及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向考生公布。
(8)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
2014年金陵科技学院招生章程江苏省内考生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