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评估各方面的表现,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二)南方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委托培养博士生毕业后回委托培养单位就业。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不需调取人事档案。
(三)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信息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4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南方研究院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