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2014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南方研究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根据教育部教学〔2009〕16号文件精神,“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