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心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老师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中心审核小组。
(2)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
(3)审核小组根据评审材料的成绩,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将于2013年12月25日前在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cn/)、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网站(******)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
2014年吉林大学国家计划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