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核方式以面试为主,考核要求按百分制计算,根据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2)中心组成 “综合考核专家组”对入围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专家组”由申请导师在内的5名以上教授组成,中心主任担任综合考核小组组长,考核形式可包括笔试、面试,具体比例由“综合考核专家组”研究决定,考核过程全程公开。
2014年吉林大学国家计划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