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生與同專業內地(祖國大陸)學生同住,並按相同標準繳納住宿費。
2.學生在校期間,按教育部及我校有關規定管理。寒暑假可自費離境探親訪友。
3.學生在校學習實行學分制和彈性學制。按教育部發佈的《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的暫行規定》,學生可免修政治理論課等課程。修完規定課程、修滿學分即准予畢業,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學校授予其相應學位。
4.學生畢業後,原則上應返回原居住地。
5.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
6.若教育部及聯招辦2014年的相關規定有變化,以新規定為准。
7.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2014年招收香港免試生、澳門保送生、臺灣免試生,招生計劃及簡章另行公佈,詳見井岡山大學招生就業資訊網(http://zs.***.cn)。
2014年井岡山大學招收港澳臺地區學生簡章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