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农村户籍和县镇非农户籍的学生均可享受免学费;
(2)城市户籍困难生10%享受免学费;
(3)享受助学金的人数占总人数的15%;
(4)后三年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评定免学费和“三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014年景德镇学院教育系五年制大专根据财教[2012]376号文件精神,五年制一、二年级学生享受如下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