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建立自主招生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分院负责人任成员(组员名单见附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2、建立自主招生工作机构,下设若干工作组:
(1)宣传秘书组(责任部门:招生处、宣传部)。主要职责是:负责考生报名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招生处、教务处)。主要职责是:负责文化考试的试题命制和素质测试试题的审核;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
(3)录检组(责任部门:招生处)。主要职责是: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报备和录取通知书寄发。
(4)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处)。主要职责是:负责试题传递、保管的安全;负责报名、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校期间的其他安全。
(5)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招生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6)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招生处、新宇公司)。主要职责是:负责接待考生和家长来校资格审核和考试、测试时的食、宿工作。
3、学校将根据需要成立自主招生考核专家组,成员由相关专业的二级分院负责人及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本专业自主招生考核方式及考核内容,负责对各专业申请者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提出测试结果。
4、自主招生监督实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学院纪检监察室为自主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2014年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测试内容:依据教育部公布的高考大纲要求由学校自主命题,自主组织考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