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考生在高中(中职)阶段获得符合浙江省高等学校招考加分政策的项目实行加倍加分,加分项目、分值、方式以当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相关条款为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资格确认时需提供证明材料,在资格确认时需提供证书的原件到学院招生处老师审核,证书原件可在考试前到9203室领回。
2、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其大赛项目与所报专业相符,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可加50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其大赛项目与所报专业相符,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可加30分。
3、考生加分须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认。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可以累加,每位考生高加分分值不超过50分。
2014年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文化分加分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