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高中阶段学习期间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素质特长项得分。
项目等级分值备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技能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50分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全国行业职业技能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45分限相关国家部委组织的项目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浙江省一、二、三等奖 杭州市一、二等奖45分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中等职业技能大赛杭州市三等奖其他地市级一、二、三等奖35分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职业技能证书高级工及以上25分限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且与报考专业相关证书国家等级运动员一级45分 二级30分 中学生体育运动会国家级前八名省级前三名40分限体育、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项目(团体项目限主力队员)省级第四到八名 地市级前三名30分限体育、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项目(团体项目限主力队员)文艺比赛国家级、省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25分限宣传、文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声乐、乐器、舞蹈、小品、戏曲、演讲、辩论等项目文艺比赛地市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20分限宣传、文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声乐、乐器、舞蹈、小品、戏曲、演讲、辩论等项目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得分条件的,同类项得分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得分,但累计得分值不超过50分。申请素质特长项得分的考生须填写《素质特长项得分申请表》(学校招生网下载)且须提供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提交申请表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21日16:30。考生申请素质特长项得分须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2014年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素质特长项得分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