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湖州师范学院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一、中学推荐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湖州师范学院举行的综合素质测试。
二、个人自荐的考生须经湖州师范学院考生资格审查组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三、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4年3月9日前在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四、2014年3月9日-3月14日,通过初审的考生登录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
第十二条 考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缴费:
一、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
二、缴费方式:
报名考生请于2014年3月9日-3月14日到工行网点柜台缴费。办理方式:到浙江省内任一工行网点柜台,向银行柜台人员提供学校代码(湖州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2020789)和学号(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在核对无误后,缴清相应款项即可;缴费后请妥善保管缴费凭条(回执或客户留存副联),以备查询之用。 未办理柜台缴费的考生请于报到当天(2014年3月15日上午12点前),在报到现场收费点办理现金、POS机刷卡缴费手续。
第十三条 考生报到具体信息如下:
一、报到时间:2014年3月15日8?U00-12?U00。
二、报到地点: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创新创业楼一楼学生服务大厅。
第十四条 报考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具体信息如下:
一、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3月15日下午 笔试。
2014年3月16日 面试。
地点:湖州师范学院(湖州学士路1号)。
二、测试内容
1.笔试: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则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U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5倍,则不进行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行面试。
2.面试:具体内容为(1)仪态仪表;(2)口头表达;(3)书面表达。
三、成绩评定:以面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
第十五条 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通过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查询成绩。考生成绩排名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六条 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录取办法如下:
一、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所有其他专业学生进校后原则上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二、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三、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精神执行。
四、入围考生须参加2014年高考二类科目组考试。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然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面试成绩×3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五、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湖州师范学院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若出现弄虚作假现象,湖州师范学院将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十七条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函、来访接待工作,具体咨询信息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学士路1号 邮编:313000
联系电话:0572-2322001 0572-2321128(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hutc.***
招生网址:http://zsw.hutc.***
第十八条 2014年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等其他信息详见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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