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计分比例如下:
1.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专业成绩满分100分,钢琴(或其他乐器)成 绩40%,声乐成绩40%,视唱、听音模唱或听音记谱成绩20%。
2.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专业成绩满分100分,《器乐演奏》成绩10%,《音乐学写作》成绩20%,《音乐学常识》成绩20%,《音乐理论综合知识》成绩20%,《口试》成绩20%,《视唱听音记谱》成绩10%。
3.音乐表演专业:专业成绩满分100分,主项成绩80%,视唱、听音模唱或听音记谱成绩20%。
4.舞蹈学专业:专业成绩满分100分,舞蹈表演成绩50%,舞蹈综合素质成绩50%。
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专业成绩满分100分,视唱、听音记谱成绩30%,音乐理论综合卷成绩30%,歌曲写作成绩30%,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民歌演唱成绩10%。
6.艺术教育专业:计分办法详见《杭州师范大学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14年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各专业成绩计算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