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学费标准:文理类6000元/人年,艺术类7800元/人年;住宿费:1200元/人年;实行一年一交的办法。
第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毕业后颁发由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十三条 我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的保送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
第十五条 对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获奖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录取资格及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十六条 对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获奖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录取资格及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十七条 对学生的奖励及资助措施:学院设立“行知奖学金”及合作企业提供的专项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在校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等多种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两周(以实际报到日为准)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71-28287180、88935118 传真:0571-88935117
2.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富阳高科路198号(邮编:311402)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3.E-mail地址:
4.学院网址: 招生网址:/zs.htm
第二十一条 我院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我院监察审计室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571-28287064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报名表
姓名 民族 出生年月 照片性别 政治面貌 邮政编码 家庭详细地址 高考报名序号 所在中学 中学入学年月 毕业年月 身体健康状况(注明高考体检限报结论) 手机号码 赛事名称 获奖等级 获奖时间 拟申报专业1、2、3、以上部分由考生本人填写中学推荐意见与公示情况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年 月 日县(市、区)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年 月 日高校考核结论(注明录取专业)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年 月 日备 注
特别提醒:请申请的考生一式二份提交报名表和获奖证书、身份证、高考报名证复印件,通过EMS快递至:杭州富阳高科路198号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俞老师收,电话0571-28287180。
附件二:
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可申请的专业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市政工程技术(道路桥梁方向)市政工程技术(轨道交通方向)建筑设备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商务方向)应用电子技术(物联网方向)电气自动化技术连锁经营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汽车电子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精密机械技术全国数控技能大赛模具设计与制造精密机械技术
2014年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录取招生本章程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