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合博士培养项目的修读年限一般为四年。原则上学生第一学年在华中大修读并完成公共必修课和学科基础课程,第二至第四学年按以下学习模式分别在华中大、城大及城大深圳研究院三地,修读部分专业课及完成学位论文。
学年学习地点第一学年华中大第二学年城大(香港本部)第三学年华中大第四学年城大深圳研究院
· 若经两校双方同意,学生修课所得的学分可获两校互相承认。若有需要,两校的导师可安排学生在华中大或在香港城大一段时期修课或做研究。另外城大的老师也可到深圳研究院授课,以协助学生达致两校的课程要求。
· 学生必须达致两校的培养计划和学术水平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才可申请授予学位。
2014年华中科技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习地点与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