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分工负责管理。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核、决定我校博士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指导、监督全校博士招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3.学院按一级学科组织招生复试小组,每个一级学科只成立一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以及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组成,并指定1人为组长。复试小组的人员名单由学科(学位点)负责人与相关学院负责人协商确定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教职工,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复试小组的职责:①确定复试的内容和方式;②做好复试记录;③评定成绩,给出排名次序,提出是否拟录取的建议。
4. 各招生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与导师一起,对考生思想品德、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查。
2014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与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