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应于考试完成后两周内发布考试成绩,一个月内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复试考生名单公布后,由招生学院组织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由招生学院确定,上报研究生院并通知复试考生。
参加复试的考生到研究生院招生办报到,由研究生院招生办集中核对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有效身份证件等资格审核材料。
各学院按学科组织面试和外语口试,以及对考生思想品德与体格组织考查。
1.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根据学科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对其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若认为需要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复试。
面试要求:
(1)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2)评分参考(100%):
A、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知识面:30%
、语言表达能力(清晰性、流畅性、逻辑性等):15%
C、应变能力(回答迅速、灵敏度、灵活性等):15%
D、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40%
复试程序要规范,面试要有详细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对每名考生的考核过程全过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
2.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格考查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
招生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导师可与相关部门,通过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有针对性面谈、心理测试等形式,全面审查其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
考生的体检在我校校医院进行。
思想品德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初试确定考生复试资格,复试确定考生录取顺序,学校研究确定考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
招生学院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总评成绩和同时兼顾导师负责制的原则,结合考生思想品德、体检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建议录取的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确认,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布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省招办、教育部,经上级审核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对初试成绩较高、经复试后不拟录取者,复试小组应写出书面意见。
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2014级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应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五、导师确认
博士研究生实行导师负责制,考生直接报考导师,一般不作调剂。遇有特殊情况时,经导师和考生协商、申请,相关学院与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同一专业相同研究方向或相近研究方向内适当调整导师。
六、监督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纪检监察部门对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对面试过程进行巡视。
全部录取工作按信息公开制度操作。
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时间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
电话:86919140 ,86915055
Email:mjshou@***.cn
七、违规处理
2014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时间和程序类似问题答案